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华安裕利率债
基金主代码 0166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71,206,775.16 份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
投资目标
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
投资策略 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同期活
业绩比较基准
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安裕利率债 A 兴华安裕利率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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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658 016659
报告期末下属分类基金的份额
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兴华安裕利率债 A 兴华安裕利率债 C
润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兴华安裕利率债 A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69% 0.24% 2.46% 0.10% 3.23% 0.14%
过去六个月 6.81% 0.23% 2.85% 0.11% 3.96% 0.12%
过去一年 13.14% 0.21% 4.90% 0.10% 8.24% 0.1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兴华安裕利率债 C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5.66% 0.24% 2.46% 0.10% 3.20% 0.14%
过去六个月 6.54% 0.23% 2.85% 0.11% 3.69% 0.12%
过去一年 12.72% 0.21% 4.90% 0.10% 7.82% 0.11%
自基金合同 15.50% 0.16% 6.85% 0.08% 8.65%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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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起至今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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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
姓名 职务 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基金的 李静文女士,中国国籍,中央财经
基金经理, 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兴华安启
李静文 纯债债券 -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城国瑞证券
金经理 有限公司交易执行部总经理,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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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上海)有限公司战略发展
部总监,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顾问。2023 年 7 月加
入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
收公募部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无。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兴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及其它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本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
窗口下(1 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
否为 0 的 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
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的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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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来看化债或将带动广谱政府债务成本下降,而短期市场存在分歧,面临震荡。今年三、四季度
债券发行进度明显快于去年同期,后续债券供给压力主要来源于化债增发的国债及地方政府债,但
机构配置需求旺盛,叠加央行货币政策保持宽松态度,足以消化政府债券的增量,利率可能继续下
行。进入 11 月中下旬后,组合择机回补仓位,回到进攻状态。操作方面,组合继续以灵活策略为主,
在久期、杠杆和结构上灵活调节,适应市场变化,为投资者带来不错的回报。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您的信任是激励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进取,
不忘初心,忠于所托,为信任奉献回报。
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华安裕利率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9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5.69%;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华安裕利率债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3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5.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46%。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5,631,281,679.45 99.45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注:存放在证券经纪商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统计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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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项内。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4,545,788.83 70.00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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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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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兴华安裕利率债 A 兴华安裕利率债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90,567,051.05 1,184,225,505.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
额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
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
份额(份额减少以"-"填 - -
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72,136,558.50 699,070,216.66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等;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等。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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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
投资
额比例达到
者 份额
序号 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类别 占比
区间
机构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而另有约定外,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
(2)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因此该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有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剩余的持有人存在大幅亏
损的风险。
(3)出现巨额赎回的风险
该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日大额赎回时可能导致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根据基金当时资
产组合状况,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对部分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对已确认的赎回进行部分延期支付。其他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也可能同时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或对已确认的赎回进行部分延期支付的风险。当连续 2 个
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无法确认或者无法及时收到赎回款项的风
险。
(4)基金规模过小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日大额赎回后,可能出现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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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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