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交银施罗德优选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
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1 月 24 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
同的有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
率”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85%+人民币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在“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之“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将
原表述:
“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
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券种, 能够
综合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投资收益情况, 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
较基准。 ”
修改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85%+人民币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5%
……
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对中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较强的代表性。该指数合理、透明、
公开, 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 作为衡量本基金比较基准较为合适。 ”
三、重要提示
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料概要。
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021)61055000 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