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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汇智3个月定开债: 民生加银汇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05 1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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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5 日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不时修
              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7 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
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三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
作日,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
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本基金的第14个封闭期为自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2月6日止。本基金第
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自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6月8日止,为本基金的第15个封闭期,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
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
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含
申购费),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
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
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0 元的最低金
额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
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
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
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
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
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
资者。
  投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
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
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M≥500万元         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500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本基金,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
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
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
的限制。
  本基金参加各销售机构发起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方案以
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但
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100 份。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 份,本基金不对单
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
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但不得低于 100 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见下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 T        赎回费率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T<7 日      1.50%           100%
      T≥7 日      0.00%            -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
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
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
办理事宜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
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
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
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
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
金合同》等相关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相关
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
过 20 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
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准。
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2025 年 3
月 6 日 15:00 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
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
话费用)
     本基金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
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每 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
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可能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
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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