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的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 REIT
场内简称 招商基金蛇口租赁住房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502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以及《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基金
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原始权益人承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
根据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深圳市招商公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寓”)与
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回收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招商公寓通过本次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获得的净回收资金
(指原始权益人获得的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按规
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金)共计人民币 69,918.33 万元。
根据招商公寓在基金发行时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将本项目所收取的净回收资金主
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含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其中,不超过
础设施项目的小股东退出或补充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流动资金等。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
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的要求,加快净回收资金使用进度及效果,
招商公寓在履行了内部有关审批流程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等监管
部门就净回收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报备程序,说明了拟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
原始权益人拟将净回收资金的 85%用于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在建项目、新建或改扩
建项目及存量资产收购),投资金额 59,430.58 万元,并将剩余 1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487.75 万元。具体净回收资金使用比例情况详见如下:
变更前拟使用金额 变更后拟使用金额
回收资金使用类别
(万元)及比例 (万元)及比例
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在建项目、
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及存量资产收购)
补充流动资金 6,991.83(10%) 10,487.75(15%)
合计 69,918.33(100%) 69,918.33(100%)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原始权益人仅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已履行规定的程序,调整后的回收资金
使用比例符合回收资金使用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确认。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
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
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