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博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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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恒博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恒博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46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富兰克林国海恒博 6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富兰克林国海恒博 6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2 月 6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37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306,068,545.0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2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5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
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
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2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5 年 2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2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将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5 年 2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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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免收申购费用。
注:
(1)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
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
(2)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
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
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
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各销
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计算其相应的赎回费用。上述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用的计算与
赎回费用计算规则相同。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 或 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
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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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
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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