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
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的有关约定,现将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
间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 17:00 止(纸质投票以
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 以基金
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2 日。在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
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
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故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开条件。
基于充分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考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律师费、公证费)不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
(2025 年 2 月 24 日)
上午开市起至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公告日(2025 年 2 月 25 日)上午
三、备查文件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恒
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恒
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恒
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