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
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
将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
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的议案》
,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对上述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广东
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为 1,376,425.09 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基金总份额的 86.28%,满足法定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
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对《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该会议
议案的基金份额为:1,376,425.09 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
额的 100%,
“反对”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弃权”的基金份额
为 0 份。
据此,同意上述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公司财
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
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
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
三、备查文件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智选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