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 ETF
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 ETF 将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起变更场内简称,涉及
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原场内简称 变更后场内简称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上述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