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
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
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海富
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起,
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
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
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
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
( www.ftsfund.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
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 资 人 可 访 问 本 公 司 网 站 (www.ftsfund.com)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4518、95105680 和 021-3878 9555)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基金名称 管理费 托管费 管理费 托管费
率 率 率 率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
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