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夏金茂商业REIT
场内简称 金茂商业(扩位简称:华夏金茂商业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17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期 2024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
公告依据
施证券投资基金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
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业务类型 场内解除限售、场外解除锁定
生效时间 2025年3月12日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
解除限售,无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
流通份额合计为 148,800,000 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 37.20%。
(一)公募 REITs 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限售份额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限售类型
(份) (月)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北京盈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司 者战略配售限售
上海高盾环境节能系统有限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公司 者战略配售限售
长城财富资管-工商银行-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管理产品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限售份额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限售类型
(份) (月)
上海兴秀茂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 56,000,000 36
略配售限售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
略配售限售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 REITs 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将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解除限售份额。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的长
沙览秀城购物中心项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
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根据《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
告》,本基金 2024 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 49,592,155.00 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
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涨幅为 19.85%。本基金 2024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 49,592,155.00 元。基于上
述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的 2024 年度经年化的净现金流分派率计算为:
日收盘价 3.200 元/份,以 2024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经年化的净
现金流分派率计算为: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
① 以上计算说明中的 2024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系本基金 2024 年第四季
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 2024 年实
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由于本基金 2024 年存续
期非完整自然年度,按照简单年化方式计算净现金流分派率。如实际年度可供分
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②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
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
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③ 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非基金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亦不构成
对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
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
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
当性匹配意见。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二级市场价格或产生波动,敬请投资者关注
并谨慎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