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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聚益优选三个月持有债券(FOF)A,华夏聚益优选三个月持有债券(FOF)C: 关于华夏聚益优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4 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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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聚益优选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聚益优选三个月持
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聚益优选三个月持有债券
(FOF)”,A 类基金份额代码:023284,C 类基金份额代码:023285,以下简
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5 年 3 月 4 日为本
基金最后认购日,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
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
本基金发生末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
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
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个月内不得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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