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前海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恒生前海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裕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7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恒生前海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4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恒裕债券 A 恒生前海恒裕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712 01471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截 止 基 准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日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相关指标 分 配 利 润(单 位: 人 民 币 3,520,022.82 19,054.78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03 月 10 日
除息日 2025 年 03 月 1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03 月 1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为 2025 年 3 月 10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
询、赎回等业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 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
更手续。
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
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
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6608,或至本公司网站 www.hsqhfunds.
com 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