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标普 500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FOF)D 类基金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03 月 11 日
基金名称 天弘标普 500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
基金简称 天弘标普 500 发起(QDII-FOF)
基金主代码 00772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及《天弘标普 500 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QDII-FOF)基金合同》、《天弘标普 500
公告依据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
暂停相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03 月 11 日
关业务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
的起始 资起始日
日、金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
额及原 利益。
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天弘标普 500 天弘标普 500 天弘标普 500 发
简称 发 起 ( QDII- 发 起 ( QDII- 起(QDII-FOF)
FOF)A FOF)C 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下属分 007721 007722 022523
代码
级基金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
信息
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 是 是 是
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
申购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
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 1,000.00 1,000.00 20,000.00
位:人民币元)
(1)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03 月 11 日起,调整天弘标普 500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QDII-FOF)(以下简称“本基金”)D 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金额 2 万元以
上(不含 2 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
计申购 D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 2 万元(不含 2 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 D
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 2 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大额申购业务金额保持不变,
即暂停受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 1000 元
以上(不含 1000 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
日累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 1000 元(不含 1000
元)。如单日累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 1000 元,本公司
有权拒绝。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恢复
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