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签署的相关协议,自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泰君安
称“国泰君安”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业务开通情况: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转换 是否开通定投
A 类:
泰信医疗服务混合发起式 是 是
C 类:
A 类: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是 是
C 类:
A 类:
泰信汇盈债券 是 是
C 类:
A 类:
泰信汇鑫三个月定开债券 是 是
C 类:
A 类:
泰信汇利三个月定开债券 是 是
C 类:
泰信竞争优选混合 005535 是 是
二、具体费率优惠情况
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的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费
率优惠,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泰君安公示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
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处于可申购状态。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
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
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后(包括该日)。
进行计算。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
用于计算补差费用, 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 10 万份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以下简称“泰信周期回报
债券 A” (持有 7 天-365 天内)转换为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
)
中小盘精选混合”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 A 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 1.020 元,对应申购费率
为 0.8%,对应赎回费率为 0.1%。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 1.500 元,对
应申购费率为 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 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 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 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 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 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 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 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 份
先出”的原则。 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换申请可以在 15:00 以前在销售商处撤销, 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的 10%时,为巨额赎回(个别基金比例是否构成巨额赎回以具体的基金合同为准)。发生巨额
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
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
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
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证监会规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
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法律文件。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服电话: 400-888-5988 或 021-38784566
网址: www.ftfund.com
客服电话: 021-38676666
网址:www.gtja.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