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并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基金名称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简称 嘉实原油(QDII-LOF)
场内简称 嘉实原油 LOF
基金主代码 1607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
同》、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
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 的 恢复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3 月 18 日
起始日及原因 说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3 月 18 日
明 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资)的原因说明
暂停相关业务 的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3 月 18 日
起始日、金额及原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 2025 年 3 月 18 日
因说明 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 100
(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100
(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 保证基金业绩和规模的良性成长,向投资者提
投资)的原因说明 供更优质的服务
(1)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恢复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调整为: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 100 元人民币,如
超过 100 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3)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
开放日的申请。在实施限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对本基
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 4 ) 投 资 者 可 拨 打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0-8800 或 登 录 网 站
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