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康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泰康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
定调整泰康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现将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
下:
《基金合同》章 修订前 修订后
节
第十六部分 基 1、基金管理人可每季度对本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
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
三、基金收益分配 进行评价,超额收益率计算方式
原则 详见招募说明书;当收益评价日
核定的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 0 时,基金
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当基金
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
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本
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
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
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
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可 进 行 收 益 分 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进行 1
配,每次收益分配方案见基金 次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方案
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 公告;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现金分红; 分红;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 类 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 类基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利润将有所不同;
定的,从其规定。 定的,从其规定。
…… ……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不涉及对托管协议的修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
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基 金 合 同 将 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tkfunds.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以拨打基金
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或登录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
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
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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