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
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国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
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对应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
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
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述基金基金合
同的约定,修订内容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和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
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
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
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表:《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修订前 修订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会 章节 …… ……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情况下,以下情况 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不利影响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3)根据标的指数供应商对相应指数使用许可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协议的调整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
费方式; ……
……
基金费用与税收 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节 ……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 支付方式
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本基金标的指数的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 0.016%。 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通常情况下,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资产净值的 0.01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H=E×0.016%÷当年天数 产中支付。
H 为每日计提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每
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使用许
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 万元(基金合同生效当
季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不设下限)。标的指数
使用许可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如与指数编
制方的指数使用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等发生变更,按照变更后的费率、支付方式执行。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
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
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基金的信息披露 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节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