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21 日
基金名称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银华纯债 LOF)
基金主代码 1618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1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0 019317
基准日下属各类基 1.1820 1.1823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各类基 120,037,538.73 71,638,138.93
截止基准日下 金可供分配利润
属各类基金的 (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60,018,769.37 35,819,069.47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本次下属各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0.440 0.440
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 A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50.46%。每份 D 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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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码为 019317 的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 D 类基金份额可供
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50.38%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3 月 25 日
除息日 2025 年 3 月 26 日(场内) 2025 年 3 月 25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3 月 28 日(场内) 2025 年 3 月 27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 2025 年 3 月 27 日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相应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相应类别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托管业务。
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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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
日之前(不含 2025 年 3 月 25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月 21 日 10:30 起复牌。
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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