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
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标准
目前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均为券商
结算模式,基金管理人在选择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经纪商办理基金产品的证券交易时主要
从以下方面进行遴选和评估:
(1)具备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交易系统稳定,且能够为我司基金产品开展证券交易提供必要的交易终端,若证
券公司的交易终端无法满足基金产品正常交易需求的,其能够在确保合规与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接入我司的相关信息系统;
(3)可以为基金产品开立资金账户,为基金产品资金账户与存管银行账户建立对应关
系,按照三方存管的规定存管用于证券交易的资金;
(4)内部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墙相关规定,对基金产品相关敏感信息严格保护,
采取系统隔离、专岗设置、权限控制、信息脱敏、访问留痕、保密承诺等方式,防止敏
感信息的不当接触、使用及传递;
(二)选择程序
我司对提供经纪服务的证券公司实行白名单准入制度。投研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对
准入的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财务状况、合规风控能力、交易、研究实力、信息隔离等
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法规及我司制度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
投研部门出具准入建议后,经分管高管批准,提交产品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后
纳入白名单。
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参与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业
务环节,产品委员会审议时,销售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高管回避。
选定合作证券公司后,投研部门负责与该证券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
总经理、督察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督察长负责指导监察
稽核部对本公司证券交易涉及的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
投资运作管理,以及存续产品转换交易模式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年度,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动股票型基金 其他类型基金 是否
应支付该 与管
应支付该证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 平均佣 平均佣 理人
股票交易成 券公司的股
名称 的股票交 金费率 股票交易成交金额 金费率 存在
交金额 票交易佣金
易佣金金 (‰) (‰) 关联
金额
额 关系
东方证券 - - - 4,554,476,182.23 2,086,607.42 0.46 否
中信证券
- - - 516,712,841.15 239,916.68 0.46 否
(山东)
国信证券 - - - 38,721,546.28 17,680.11 0.46 否
广发证券 - - - 16,072,597,754.36 7,364,461.45 0.46 否
开源证券 - - - 150,575,876.43 73,370.80 0.49 否
合计 - - - 21,333,084,200.45 9,782,036.46 0.46
注:1.基金管理人已经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
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按时完成对存续证券经纪商
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调整。报告期间内无新成立、清算、转型的公募基金。
首次披露的报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