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对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出相应
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四类
基金份额均为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0626,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0627,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9839,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23845。
(1)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相同。
(2)申购费、赎回费:除法定强制赎回费用外,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和赎回费用,与 A 类/B 类/C 类基金份额相同。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4)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
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销售机构名单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
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
果,对《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第 53 点修改为:
“53、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分设四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
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增加第 57 点,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57、E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等级”
(1)第二部分第 3 点的第 3 段修改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不适用 A 类基金份
额与 B 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
业务公告。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
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