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3日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7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
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 顺 长 城 沪 港 景顺长城沪港 景顺长城沪
深 红 利 成 长 低 深红利成长低 港深红利成
波指数 A 类 波指数 C 类 长低波指数 E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751 007760 02173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1.2500 1.2433 1.2470
基金的相关指标 净值(单位: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49,194,439.73 29,074,843.57 2,961,558.83
分配利润(单位:元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9,838,887.95 5,814,968.72 592,311.77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241 0.233 0.238
份额)
注:《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不超过 4 次。本基金每个季度观察可供分配利润,当可
供分配利润大于 0 时,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7 日
除息日 2025 年 4 月 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4 月 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确定日:2025 年 3 月 31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25 年 4 月 9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5 年 4 月 7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
务必在 2025 年 4 月 3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
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
现金分红。
收益。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