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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C: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1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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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5 月 12 日
 基金名称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71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
 定投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 A      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7109             024235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                  是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
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安排
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另有规定的除外;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对于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
计算。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30 日                  0.0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计算;
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赎回时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
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
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
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
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
购份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
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
售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沪港深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
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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