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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福欣3个月定开债券A,人保福欣3个月定开债券C: 人保福欣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7 1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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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十二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基金名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5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人保福欣 3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A 人保福欣 3 个月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517           00951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
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
日并且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含当日)-2025 年 6 月
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
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
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除
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
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
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1)申购金额限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从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
                   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
恢复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个人投资者的
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本基金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业务。
  (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
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          0.30%
   M≥100 万         1000 元/笔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
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人全额赎
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2)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
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
(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3)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
增加而递减。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 日                      1.50%
T≥7 日                                0.00%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25 层 03、04 单元、26 层 01、02、07、08 单元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朱婷婷
  网址:fund.piccamc.com
  (2)非直销机构
  具体销售机构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人保福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
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
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5 年 5 月 26 日(含当日)-2025 年 6 月 16 日(含当日)
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业务,2025 年 6 月 16 日 15:00 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测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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