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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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8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09 月 30 日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 -
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 15,369,980.25
供分配金额(单位: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元)
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比例 99.9936%
截 止 基 准 日 公 募 15,369,000.00
REITs 按照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1.5369
公募 REITs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
人民币 15,369,000.00 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9.9936%。截止基准
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场内)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场内)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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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
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
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在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以下项目的调整:应收项目的减少、应付项目的减少、本期
资本性支出、本期分配金额、期初现金及交易所国债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在此基础上对未
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预留资本性支出、预留不可预见费用、期末负债余额等。经上述项
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
额 15,369,980.25 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15,369,000.00 元,本次可供分配现金分配比例
为 99.9936%,本次每 10 份公募 REITs 份额发放红利 1.5369 元人民币。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文件材料,亦可通过客户服
务电话(400-666-2186)或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avicfund.cn)咨询本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21 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
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本基金为基础
设施基金,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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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
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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