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福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新增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为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标普消费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
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7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 www.hf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 www.h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