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
新增东方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 自2025年
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方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
序号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场内扩位简称
码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
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中证科创创业50
科创创业50ETF基
金
券投资基金
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
券投资基金
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
证券投资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