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
集期的公告
工银瑞信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2025】2728 号文注册,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
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工银瑞信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工银瑞信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
基金托管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
集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申请。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均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工银
瑞信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工银
瑞信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创业
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工银瑞信创业板新能
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ub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