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
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2 月 12 日起,调整旗
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最低限额。
现将调整后的限额公告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最低赎回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
招商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C 类基金份额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
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设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基金业务办理最低限额,具体
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设定。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准。
其他事项:
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