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
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
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 后 的 新业绩 比 较基
号 准
优选灵活配置 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 收益率*85%+中证综合债
混合型证券投 指数收益率 指数收益率*15%
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 ×55%+上证国债指数收 *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金 益率×45% 率*25%
成长混合型证 ×80%+上证国债指数收 *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券投资基金 益率×20% 率*20%
混合型发起式 *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 *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证券投资基金 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 数(港元)收益率*20%+
债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数收益率*20%
选混合型证券 *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投资基金 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 数(人民币)收益率*20%+
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
益率*20% 数收益率*20%
型证券投资基 指 数 收 益 率 *85%+ 沪 深
金 300 指数收益率*15%
混合型证券投 (税后)+0.75%,即中国 指 数 收 益 率 *85%+ 沪 深
资基金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 300 指数收益率*15%
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
基准利率(税后)+0.75%
混合型证券投 收 益 率 × 55%+ 中 证 800 指 数 收 益 率 *80%+ 中 证
资基金 指数收益率×4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5%+中
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一年持有期混 收 益 率 × 85%+ 沪 深 300 指 数 收 益 率 *80%+ 沪 深
合型证券投资 指数收益率×13%+中证 300 指数收益率*15%+中
基金 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混合型证券投 85%+沪深 300 指数收益 *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
资基金 率×13%+恒生指数收益 率*10%
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
天持有期债券 ×80%+中国人民银行公 下)指数收益率*95%+活
型证券投资基 告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天 期存款基准利率*5%
金 通知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20%
定期开放债券 数收益率 值)指数收益率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 值)指数收益率×80%+银 值)指数收益率*95%+活
金 行 人 民 币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期存款基准利率*5%
(税后)×20%
定期开放债券 数收益率 值)指数收益率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养老目标一年 率+80%*中债新综合财富 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持有期混合型 (总值)指数收益率 指数收益率*20%
基金中基金
(FOF)
源汽车股票型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 汽车主题指数(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 率折算)*90%+人民币活 收益率*60%+中证新能源
(QDII-LOF) 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汽车指数收益率*30%+人
民币 活 期存 款基 准利率
*10%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
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
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
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
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
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
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
网址:www.th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
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序号 基金全称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差异及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60%×中证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
+4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
益率*8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差异:股票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为 85%,
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40%调整为 15%,股票资产基
准要素从中证主要消费指数调整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
指数。
原因:
天弘云端生
活优选灵活
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未来的投资策略。
证券投资基
金
股集中在必选消费方向,包括食品饮料、农林牧渔、美
容护理等。调整后的股票资产基准要素中证内地消费主
题指数的成份股在必选消费和可选消费方向的分布比
较均衡,行业更广泛,包括食品饮料、汽车、家用电器、
农林牧渔、商贸零售、纺织服饰等,与主题界定更契合。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上证 180 指数收益率×55%+上
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差异:股票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55%调整为 75%,
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45%调整为 25%,股票资产基
准要素从上证 180 指数调整为沪深 300 指数。
原因:
根据本基金近三年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整后
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往实际
天 弘 精 选 混 投资运作情况和未来的投资策略。
资基金 上证 180 指数仅涵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部分
A 股,其样本空间存在一定的地域局限性。相比之下,
沪深 300 指数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市值大、流动性
好的 300 只龙头股票组成,能够更全面、更综合地反映
中国 A 股市场整体表现。将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能更好地匹配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优质上市公司
的投资范围,与本基金的价值投资理念和选股策略高度
契合。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上
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差异:股票资产基准要素从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
证 800 指数。
原因:中证 800 指数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有以下优
势:
中证 800 指数由沪深 300 指数和中证 500 指数成份
天弘永定价
股共同组成,覆盖 A 股约 70%的总市值,而沪深 300 仅
值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证 800 指数行业分布更加均衡分散,相比沪深 300
指数,金融业占比有所降低,有效降低了行业集中风险。
中证 800 指数既包含低估值蓝筹公司,也包含高成
长性公司,实现了“大盘+中盘”和“价值+成长”并重
的风格特征,更符合本基金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5%+恒生
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0%+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
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差异:股票资产基准要素的权重不变,A 股资产基
准要素权重从 75%调整为 60%,港股资产基准要素权重
从 5%调整为 20%,港股资产基准要素从恒生指数调整为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债券资产基准要素从中债综合债
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原因:根据本基金成立以来股票仓位情况,股票资
产基准要素的权重保持不变,其中降低中证 800 指数权
天弘匠心臻
重,同时提升港股指数权重。随着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选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
更便捷地布局香港市场,港股通成交量也开始迅速增
资基金
长,从而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而且港股集中了大量新
经济企业核心资产,涵盖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科技、
新消费等,汇聚了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为
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资选择,能很好地反映中国经济
发展的特点。将原来的港股基准由恒生指数收益率调整
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该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
的系列指数,仅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
为样本,反映通过港股通机制可投资港股的整体表现,
与基金的实际投资范围更为匹配。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
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财富(总
值)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0%+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
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差异:股票资产基准要素的权重不变,A 股资产基
准要素权重从 75%调整为 60%,港股资产基准要素权重
从 5%调整为 20%。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股票仓位情况,股票资产
天弘阿尔法
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其中降低中证 800 指数权重,
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互联互通机制的深化,内地投资者能够通过港股通更便
金
捷地布局香港市场,港股通成交量也开始迅速增长,从
而实现多元化资产配置,而且港股集中了大量新经济企
业核心资产,涵盖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科技、新消
费等,汇聚了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为投资
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资选择,能很好地反映中国经济发展
的特点。调整后的权重更符合基金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8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
差异:债券资产基准要素不变,新增设置 15%的股
票资产基准要素权重,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
下调至 85%。
天弘永利债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股票和债券仓位情况,由
于原基准不含股票资产要素,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
资基金
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未
来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0.75%,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税后)+0.75%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8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
差异:基准从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股债基准要素组
天 弘 安 康 颐 合,设置 15%的股票资产基准要素权重和 85%的债券资
券投资基金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
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
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未来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
×5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4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
收益率×5%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8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
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差异:股票、债券资产基准要素不变,股票资产基
天弘安和平
准要素权重从 45%下调至 20%(其中 5%港股资产基准要
素权重不变),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55%上调至 80%。
券投资基金
原因:根据本基金成立以来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
况,调整后的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未来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
×8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3%+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
收益率×2%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
天弘安康颐
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丰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
准要素权重从 15%上调至 20%(其中港股资产基准要素
券投资基金
权重从 2%上调至 5%),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85%
下调至 80%。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
调整后的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往实际
投资运作情况和未来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5%+沪深
调整)×2%
调 整后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 中证 全债 指 数 收 益 率
*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差异:股票、债券资产基准要素不变,股票资产基
天 弘 安 康 颐 准要素权重从 15%下调至 10%(同时删除港股资产基准
利 混 合 型 证 要素),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从 85%上调至 90%。
券投资基金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
调整后的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过往实际
投资运作情况和未来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基
准利率(税后)×20%
天弘月月宝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
投资基金 为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债券资产基准要素
权重从 80%上调至 95%;存款利率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税后)调整
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存款比例从 20%下调至 5%。
原因:根据本基金成立以来债券的仓位和久期情
况,调整后基准中的债券指数聚焦 1 年以内债券,较原
债券指数更能准确反映基金实际投资组合的收益来源。
同时,调整后基准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本基金的实际业绩
更加符合,更加贴合基金实际投资操作。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
值)指数收益率
差异:债券资产基准要素从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债券资
产基准要素的权重无变化。
天弘臻享一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持仓债券的久期和券种情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
高。从投资策略来看,本基金始终贯彻以信用债为主要
基金
配置、利率债为辅的投资思路,基金组合久期中枢与调
整后基准的久期水平更为接近,资产配置结构也与调整
后基准的成份券特征更为匹配。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券总全价(总值)指
数收益率×80%+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券总全价(总
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差异: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无变化,债券资产基准要
素的权重从 80%上调至 95%,活期存款比例从 20%下调至
天弘优选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调整后的权重更符合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未
来的投资策略。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
值)指数收益率
差异:债券资产基准要素从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天 弘 兴 享 一 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债券资
年 定 期 开 放 产基准要素的权重无变化。
债券型发起 原因:根据本基金近两年持仓债券的久期和券种情
式 证 券 投 资 况,调整后基准为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
基金 该指数成份券全部为信用债,与基金投资策略契合度更
高。从投资策略来看,本基金始终贯彻以信用债为主要
配置、利率债为辅的投资思路,基金组合久期中枢与调
整后基准的久期水平更为接近,资产配置结构也与调整
后基准的成份券特征更为匹配。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2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
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差异:权益类资产基准要素不变,固收类资产基准
要素由债券指数调整为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固收类资
产基准要素整体权重不变。
原因: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国债、金融
天弘永裕稳
债、企业债等多种债券直接构成,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
健养老目标
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
以上;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
中基金(FOF)
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使用中证纯债债券
型基金指数作为基准要素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产品特征,
以保证实际投资组合和业绩比较基准长期风险收益特
征一致。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原业绩比较基准:标普 Kensho 电动车行业指数收
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1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美上市全球智能汽
车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60%+中证新能源汽车指
数收益率*30%+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0%
差异:将原基准中的单一股票指数要素更换为具有
相近特征的组合股票指数要素,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代
表性更强。
原因: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为了更好地
满足基金合同对于投资市场分布的要求,同时考虑了产
业发展趋势、成长空间及投资价值,综合判断后选择新
天 弘 全 球 新 基准。
能源汽车股 1、新基准更好地满足了基金合同对于投资市场分
票 型 证 券 投 布的要求
资 基 金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资产
(QDII-LOF)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20%,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市场
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20%”。基金实际投资
运作中需满足基金合同对于投资市场分布的要求,需部
分投资于境内市场,而原基准中的标普 Kensho 电动车
行业指数成份股 100%于海外市场上市交易。
新基准为中证港美上市全球智能汽车主题指数(人
民币)收益率*60%+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30%+人
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0%。基准要素中的两个股票指
数成份股上市地分布更为均衡,其中位于境内上市的公
司占比约为 30%,于海外上市的公司占比约为 60%。依
据新基准进行投资,可以满足基金合同对于投资市场分
布的要求,同时控制与基准整体的偏离程度。
符合产业发展趋势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主题界定为:“新
能源车主题主要包含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三个层
面。新能源化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化环节以及未来新
型清洁能源应用的发展,智能化主要指通过搭载先进传
感器等装置,具有自动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
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相关设备发展;网联化主要
指通过融合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实现车内、车与车、车与
路、车与人、车与服务平台的全方位网络连接。”
调整后的新基准包括基准要素权重为 60%的中证港
美上市智能汽车主题指数,其编制方案为:从中国香港
和美国市场上市的证券中选取 50 只业务涉及感知定位、
决策规划、控制执行、智能座舱以及车联网等智能汽车
相关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中国香港
和美国市场上市的智能汽车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
表现。基准要素权重为 30%的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其
编制方案为:选取涉及锂电池、充电桩、新能源整车等
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新能源汽车
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以上两个股票指数基准
要素的投资方向均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主题的界定。
影响: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基金业
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使基准能够更好地反
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该调整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