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
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
年 7 月 27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
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 80%×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 率×90%+中债-新综合财富
投资基金 +20%×中证全债指数 (1-3 年)指数收益率×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70%+恒生指数收益率
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15%+中债-新综合财富
金 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1-3 年)指数收益率
率×25%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70%+恒生指数收益率
广发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15%+中债-新综合财富
金 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1-3 年)指数收益率
率×25%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5%+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券投资基金 +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 4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 45%+恒生指数收益率×
券投资基金 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 4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收益率 年)指数收益率×10%
广发瑞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资基金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70%+恒生指数收益率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率×15%+中债-新综合财富 ×15%+中债-新综合财富
(总值)指数收益率×25% (1-3 年)指数收益率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广发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80%×沪深 300 指数+20%×上 ×90%+中债-新综合财富
资基金 证国债指数 (1-3 年)指数收益率×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40%+中债-综
×80%+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 合财富(总值)指数×50%+
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10%
×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40%+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5%+ ×50%+中债-新综合财富
资基金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总值)指数收益率×45%+
×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 ×80%+恒生指数收益率
广发瑞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5%+中债-新综合财富
型证券投资基金 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1-3 年)指数收益率
率×20%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证券投 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90%+中债-新综合财富
资基金 +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3 年)指数收益率×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85%+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50%×沪深 300 指数+50%×
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全债指数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价值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85%+恒生指数收益率
广发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
资基金 收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
(1-3 年)指数收益率×5%+
收益率×2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申银万国消费品指数收益率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
×70%+恒生消费指数收益率 益率×70%+恒生消费指数
广发消费智选混合型证券投 (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
资基金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利率(税后)×10% ×5%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券投资基金 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5%+ ×80%+恒生指数收益率
广发瑞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5%+中债-新综合财富
资基金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1-3 年)指数收益率
率×20%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 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90%+中债-新综合财富
资基金 +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3 年)指数收益率×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5%+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
券投资基金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券投资基金 +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中证 800 成长指数收益率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
广发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75%+中债-综合全价(总
型证券投资基金 值)指数收益率×20%+活期
(税后)×35%
存款基准利率×5%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指数收益率×70%+沪深
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金 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生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
×85%
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50%+中债-新综合财富
券投资基金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总值)指数收益率×4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券投资基金 +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 ×85%+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广发瑞安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75%+恒生指数收益率
资基金 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率×20% ×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沪深 300 指数×50%+中证全
券投资基金 债指数×50%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5%+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55%×沪深 300 指数+45%×中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全债指数
×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
×8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
广发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
资基金 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
(1-3 年)指数收益率×5%+
收益率×2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 ×50%+恒生指数收益率
广发睿铭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20%+中债-新综合财富
证券投资基金 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1-3 年)指数收益率
率×40% ×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
×65%+恒生医疗保健指数
×5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医
广发创新医疗两年持有期混 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
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益率×25%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趋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5%+中债-新综合财富
广发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80%×沪深 300 指数+20%×中
金 证全债指数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
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利率(税后)×10% 基准利率×5%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
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
广发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存款利率(税后)×10% 存款基准利率×5%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广发景宁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资基金 ×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税后)×10%
×5%
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存款基准利率×5%
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
广发汇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率
存款基准利率×5%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广发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90%+中证可转债及可交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率 换债券 50 指数收益率
×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广发汇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税后)×10%
×5%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
广发民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利率(税后)×10% 款基准利率×5%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
广发景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存款利率(税后)×10% 款基准利率×5%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
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资基金 ×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款利率(税后)×10%
×5%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
广发景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金 ×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税后)×10%
×5%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
广发汇成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益率 ×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广发汇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率 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 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数收益率×20% 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广发添益 120 天滚动持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利率(税后)×20% 基准利率×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收益率×65%+中证 800 指数 数收益率×65%+中证 800
收益率×12.5%+MSCI 全球指 指数收益率×13%+MSCI
广发稳泰多元机遇三个月持 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发达市场指数(MSCI
(ETF-FOF) 调整)×12.5%+上海黄金交易 ×12%+上海黄金交易所
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收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价
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
(税后)×5% 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广发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 数(港元)收益率×20%+
资基金 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 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收益率×20%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
基准利率×10%
中证香港美国上市中美科
人民币计价的中证香港美国
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期开 上市中美科技指数收益率
×65%+中证 TMT 产业主题
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
(QDII) 数收益率×30%+中债新综合
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
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
益率×10%+人民币活期存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 ×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广发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数(人民币)收益率×20%+
资基金 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率×20%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
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
广发乾享核心精选混合型证 数(人民币)收益率×20%+
券投资基金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
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
算)×10%
基准利率×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广发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 数(人民币)收益率×5%+
金 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率×25%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
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5%+ 数(人民币)收益率×15%+
资基金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中债-新综合全价(1-3 年)
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
利率(税后)×10% 款基准利率×5%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
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
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
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
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
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
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gffunds.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
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
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
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80%×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90%+中债-新综合财富
(1-3 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调整至 9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至 7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25%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至 7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25%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85%,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4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
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45%+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
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中证 8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大中小市值
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1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
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
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
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至 7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25%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 300 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调整至 9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4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50%+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中证 8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大中小市值
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
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
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调整至 8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15%,将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权重从
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5%+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
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
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调整
至 5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5%调整至 45%,将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的权重维持在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
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
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指
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同时考虑到组合久
期的匹配性,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
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
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
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调整至 8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整至 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
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
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
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5%调整至 9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5%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 300 指数+50%×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中证 8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大中小市值
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85%,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
数收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价值指数收益率×85%+恒生指数收益率×5%+
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沪深 300 价值指数。沪深 300 价值指数由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编制,从沪深 300 指数样本中,选取价值因子得分最高的 100 只证券作为
指数样本,反映沪深 300 指数样本中具有价值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港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调整为恒生指数。恒生指数是香港最早的股票
市场指数之一,作为香港蓝筹股指数,恒生指数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
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至 85%,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整至 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
素权重从 25%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
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
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申银万国消费品指数收益率×70%+恒生消费指数收益
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恒生消费指数收益
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紧跟中国经济转型与
新型城镇化步伐,投资成长与价值兼顾的消费类行业,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
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经审慎评估,综合
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
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 A 股股票部分所
对应的基准指数从申银万国消费品指数调整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中证内地
消费主题指数隶属于中证内地主题系列指数,反映沪深市场内地消费主题类上市
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与基金实际投资方向
和持券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基于本基金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
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70%,将港股股票资产所
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
至 15%,将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
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8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整至 1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指数。中证全指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符合条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组成样本,具有
较高的市场代表性,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指
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5%调整至 8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
素权重从 25%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
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
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5%调整至 9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5%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85%,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8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1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
率(税后)×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成长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力图把握中国经济发
展和结构转型环境下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升级换代的投资机会,通过前瞻性的研
究布局,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
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风格界定、市值覆盖、
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 A 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 800 指数调整为中
证 800 成长指数。中证 800 成长指数从中证 800 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
最高的 1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
权,反映中证 800 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为市场
提供多样化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标的。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
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中证 800 成长指数与基金实
际投资方向和持券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
格。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新增中债-综合全
价(总值)指数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
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
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调整至 75%,设置
权重为 20%的债券资产基准要素,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5%调
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
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
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
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2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85%调整至 7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
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
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5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整至 4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7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70%调整至 2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调整至 85%,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5%+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调整至 75%,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5%,设置权重为 10%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50%+中证全债指数×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8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1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55%×沪深 300 指数+45%×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5%调整至 75%,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5%调整至 2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
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0%+
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调整至 8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25%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调整至 5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2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40%调整至 2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医
疗保健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5%+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
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
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
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5%调整至 65%,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2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25%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5%调整至 8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5%调整至 1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 300 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
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调整至 85%,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10%,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
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债
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
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纯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
券 50 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
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
中选取规模大的 50 只债券组成样本券,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适合作为本基
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纯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整至 90%,设置权重
为 5%的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
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
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由政策性银
行债(包含国开行债券)组成,是反映政策性银行债价格整体走势的指数,适合
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
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金融债券总财
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由政策性银行债(包含国
开行债券)组成,是反映政策性银行债价格整体走势的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整至 95%,设置权重
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
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中
债-金融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由政策
性银行债(包含国开行债券)组成,是反映政策性银行债价格整体走势的指数,
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整至 95%,设置权重
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
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
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
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纯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
券 50 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
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
中选取规模大的 50 只债券组成样本券,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适合作为本基
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纯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整至 90%,设置权重
为 5%的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
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 1 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
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
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
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由信用类债券
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信用类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
用最广泛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作为本基金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
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
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
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中债-
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由信用类债券
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信用类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
用最广泛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银行 1 年期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
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银行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
数。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
成份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根据基金合同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限制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90%调整至 95%,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
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整至 95%,设置权重
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
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
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
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 AA+及以上、主体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债,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
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
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
通过对信用债进行深入的信用研究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长
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
价指数调整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总值)指
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所有公开发行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地
方企业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企业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也是中债
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纯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
券 50 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
债及可交换债券 50 指数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
中选取规模大的 50 只债券组成样本券,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适合作为本基
金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纯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0%调整至 85%,设置权重
为 10%的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
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
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
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80%调整至 95%,将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的权重从 20%调整至 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
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2.5%+MSCI 全球指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收益率
(经估值汇率调整)×12.5%+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
×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中证 800 指
数收益率×13%+MSCI 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收益率×12%+上海黄
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将境外权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 MSCI
全球指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调整为 MSCI 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MSCI 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由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
(MSCI 明晟)编制发布,追踪全球发达市场大型和中型公司股票表现,适合作
为本基金境外权益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
例限制,将境内权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2.5%调整至 13%,将境外权
益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2.5%调整至 12%,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
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
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
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港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港元)。中证港
股通综合指数(港元)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
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至 65%,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2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20%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10%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计价的中证香港美国上市中美科技指数收益率
×40%+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3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香港美国上市中美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65%+
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
×10%+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
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
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
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20%,将债
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10%,将境外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
要素权重从 40%调整至 6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
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
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港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
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能够反映香港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和发展状况,
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50%调整至 70%,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30%调整至 2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
要素权重从 20%调整至 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
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
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
收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中债-综合全
价(总值)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
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反映境内人民
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60%,将港股股票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0%调整至 2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 30%调整至 1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
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
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
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5%+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中证 8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大中小市值
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港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
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能够反映香港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和发展状况,
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股票类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证全债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中债-新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分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60%调整至 75%,将港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15%调整至 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
素权重从 25%调整至 15%,设置权重为 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
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
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
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15%+中债-新综合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
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 A 股股票基准要
素中的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中证 8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大中小市值
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
的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 年)指数。中债-
新综合全价(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
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
份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
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限制,将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65%,将港股股票
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维持在 1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