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办法》、 (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
表的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
投资基金法》、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
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3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23000
二、重要提示
起复牌。
文件。
三、备查文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富国深
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附件二:
《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
《授权委托
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 证 书
(2026)沪东证经字第 4959 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 2 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陈戈。
委托代理人:骆意,女,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
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
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
会的第 1 次提示性公告和第 2 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
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
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截至 2026 年 7 月 2 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本处工作人员徐
茂森于 2026 年 8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
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
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的授权代表顾靓莉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骆意、丁
璇进行计票。截至 2026 年 8 月 1 日 17 时,未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
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票,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
之一(含二分之一)决议生效条件。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持续运作富国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计票结果未满足以通讯方式有效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