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加和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6年9月24日起新增加和基金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2026 年 9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加和基金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
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定投 转换 是否参加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费率优惠
业务 业务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港股通医疗创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港股通医疗创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新能源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新能源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数字经济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开通 开通 参加
平安数字经济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开通 开通 参加
(A 类)
平安半导体领航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参加
一、重要提示
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
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
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
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加和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
释权归加和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加和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
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加和基金决定和执行,
本公司根据加和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加和基金的活动公
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1115
网址:https://www.jiahejiji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