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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QFII拿到入市牌照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3-05-27 07: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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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银行、野村证券获证监会批准,成为首批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之星5月27日消息:瑞士银行、野村证券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成为首批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外机构QFII资格申请材料正在审理中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瑞士银行有限公司、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日前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外机构QFII资格申请材料正在审理中。

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产规模等条件,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申请人的从业人员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的要求;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近三年未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等。

申请人在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后,应当通过托管人向国家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度。国家外汇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工具。单个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所有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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