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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养老目标2040五年混合(FOF): 关于博时养老目标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31 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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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3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基金名称
                金(FOF)
基金简称            博时养老目标 2040 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3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公告依据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或基金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20 年以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特别提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
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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