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
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
发布的《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告》,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简称:兴银长盈定开债;基金代码:A类:004123,C类:018992)本次开放期
原定为2025年2月20日(含该日)至2025年3月19日(含该日),开放期内本基金
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
据《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长盈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
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5年3月3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
一日,本基金自2025年3月4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进行查询。
金托管人客服电话(95561)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债券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全面认识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