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A,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C: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8 10:53: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银
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
将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权益
登记日为 2025 年 2 月 5 日,投票时间为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17:00
止。
   本次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进行了计票,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工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
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32,789,023.87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34,936,028.48
份的 93.8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
                         、《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
   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纸质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32,789,023.87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达到
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
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
  三、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持续运作,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仍为契约型开放
式。本基金将继续现有投资策略,推进平稳运作。
  四、重要提示
员会备案。
  五、备查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