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鑫科技”,交易代码 688825.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66 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
场情况、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关联关系
(股) (元)
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景顺长城量化选股混合型 限公司的重大关联方招商证券股
证券投资基金 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
主承销商
景顺长城国证机器人产业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资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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