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 年第 2 号)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 年第 2 号)
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1628
题指数(LOF)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1628
题指数(LOF)A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何天翔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7 月 2 日
其他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
投资目标 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
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投资范围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第 1页 共 5页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 年第 2 号)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
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
主要投资策略 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交易
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力求降低
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风险收益特征
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第 2页 共 5页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 年第 2 号)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1.20%
申购费 100 万元≤M<200 万元 0.60%
(前收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N<7 日 1.50%
赎回费
N≥2 年 0.0
申购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赎回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率如下:当持有期限:N<7 日,赎回费率为 1.5%;N≥7 日,赎回费率
为 0.5%。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10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年下限金额:
指数许可使用费 0.02% 指数编制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
其他费用 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LOF)A
第 3页 共 5页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 年第 2 号)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2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购买力风险)、管理风险、交易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
有风险包括:
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
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
本基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
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
交易对手不足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市场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业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等。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本基金存在资产净值或持有人数过低面临清算的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
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
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有关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案详见招募说明书“二
十五、指数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后续更新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第 4页 共 5页
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 年第 2 号)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
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
金法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rtfund.com,客服电话 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第 5页 共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