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理财宝货币 C 增加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
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本公司旗下诺安
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C(基金代码:001026,以下简称“诺安理财宝货币 C”)增加工商银
行为销售机构。
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投资者可在工商银行办理诺安理财宝货币 C 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工商银行
的规定。
同时,工商银行将开通诺安理财宝货币 C 的“T+0 赎回提现业务”(以下简称“快速
赎回业务”)。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然日的快速赎
回提现金额上限为 1 万元,每人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 0.01 份(含)。投资者超过快速赎回
提现金额上限的申请将按照货币基金的普通赎回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
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快速赎回
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工商银行公示的业务规则及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以工商银行规定为准。
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应在进行交易前,仔细阅读和了解快速赎回业务的提现额度限制约定、服务暂停及终
止情形、让渡收益情况、垫支方等涉及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基金份额的收益归垫支机构所有。目前诺安理财宝货币 C 快速赎回业务的垫支机构是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不允许继续开展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7)垫支机构暂停或终止提供垫付资金;
(8)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提供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情况。
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
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