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由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 )
签署的代理销售业务整体迁移三方协议,本公司将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起增加华
源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终止与中植基金的合作。投资者通过中
植基金购买的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基
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华源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
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上述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
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
告。
投资者通过华源证券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或可享受费率折扣优惠,具
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该机构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305-8
网 www.huayuanstock.com
址:
华源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 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www.boyuanfunds.com
址: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