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安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长盛安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长盛安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 30 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安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长盛安盈混合 A 013407
长盛安盈混合 C 0148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可直接终止
《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截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
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