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
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开始销售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程序
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具体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 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