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联中国精选混合 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21981
下属基金简称 安联中国精选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982
基金管理人 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交 易 所 及 上市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
开 始 担 任 本 基 金基 金
基金经理 程彧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其他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中长期稳定
投资目标
的资产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
投资范围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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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
的股票投资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
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
究和预测,根据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本基金将依据对宏观经济政策、行业长期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和行
业估值比较的研究,结合产业政策变化与行业格局变化等事件,挖掘和配置具有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机会的行业。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上,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未来利率趋
势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动、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积极投资,获取超额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天 1.50%
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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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0 天 0
认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 10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90 日但少
于 18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180 日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规定的除外;
其他费用 4、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结算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20%。因此,国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
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
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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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4)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5)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7)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8)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等事项的外包风险
(9)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
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求,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注册登记及资金清算业务规则》、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或其
他相关公告等。如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或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
他相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将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强制赎回等风险。
具体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一章。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
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个
人信息处理者应承担的义务。对于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自然人个人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
求,履行必需的手续。基金投资者知悉并持续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不时披露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政策。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
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
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allianzgi.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021-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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