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 2024 年 9 月 11 日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起,
招商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
投、转换等业务。
是否开通定 是 否 开 通 是 否 参 加 费 率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投 转换 优惠
(A 类) 开通 不开通 是
(C 类) 开通 不开通 是
(A 类) 开通 不开通 是
(C 类) 开通 不开通 是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
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
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
权归招商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招商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
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招商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
招商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招商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
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服电话:
www.cmbchina.com
网址:
客服电话:
fund.pingan.com
网址: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
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
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