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
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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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 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基金名称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安信宝利(LOF)
基金主代码 1675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
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1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第二次分红。
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安信宝利债券 C 安信宝利债券 D 安信宝利债券 E 安信宝利债券 F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20738 167501 018952 021290
易代码
基准日下属 1.0585 1.0593 1.0591 1.1127
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
位: 人民币
元)
基准日下属 13,478,041.11 45,686,479.85 9,709,134.39 27,040,502.95
截止
分级基金可
基准
供分配利润
日下
( 单位:人
属分
民币元
级基
截止基准日 2,695,608.22 9,137,295.97 1,941,826.88 5,408,100.59
金的
按照基金合
相关
同约定的分
指标
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人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 0.20 0.35 0.20 0.20
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注:(1)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安信宝利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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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LOF”。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4 年 9 月 25 日(场内) 2024 年 9 月 2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4 年 9 月 24 日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2024 年 9 月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
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1)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十点三十分
复牌。
(2)权益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4 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
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期间,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
(5)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6)2024 年 9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7)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
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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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
权益登记日之前(即 2024 年 9 月 24 日之前,不含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
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
式。
(8)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开始重新计
算。
(9)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 2 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10)投资者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户服务中
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
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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