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5197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
公告依据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 A/B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 C 交银纯债债券发起 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718 519720 02216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前端交易
代码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后端交易
代码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 额 净 值(单 位 : 人 1.0968 1.0929 1.0965
民币元)
截止基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准日下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67,044,749.44 6,511,778.72 1.23
属分级
人民币元)
基金的
相关指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标 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35,131,277.29 3,531,917.34 0.65
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在
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当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
于 0.01 元时,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
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元,每份 A/B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022 元;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6,511,778.72 元,每份 C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D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022 元。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每份基金份额
可供分配利润×5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 A/B 类基金份
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 0.012 元,C 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 0.011
元,D 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 0.012 元。上表中的“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基金份额数”。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红利将按 2024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年 10 月 18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复核。
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
金托管账户划出。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
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
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
次分红无效。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 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