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
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hsfund.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了《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
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
终止日是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19 日。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
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19,224,953.74 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
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
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