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ETF联接A,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ETF联接C: 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1 10:08: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和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6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63)因《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了 《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8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
期间为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3日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公司于2024年
基金清算报告》。 据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自2024年10月31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820,
为人民币1,633,674.34元, 将分别按基金合同终止日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
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11月1日自本
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
相关业务。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
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