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到东兴证券办理如
称“东兴证券”
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
鹏扬沪深 300 质量低波 A 011132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 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享受不低于 0 折优惠。
鹏扬沪深 300 质量低波 C 011133 简称“定投”
) 业务 适用于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客服电话: 400-968-6688
网址: 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
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
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
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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