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恒融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63
交易代码 0040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3,049,728.20 份
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
投资目标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
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中小
投资策略
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票投
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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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95% 0.07% 2.23% 0.09% -0.28% -0.02%
过去六个月 2.38% 0.06% 2.50% 0.10% -0.12% -0.04%
过去一年 5.22% 0.06% 4.98% 0.09% 0.24% -0.03%
过去三年 12.35% 0.06% 7.69% 0.06% 4.66% 0.00%
自基金转型
起至今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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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起由"华夏恒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2015 年 5
月加入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固定收
益部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华
夏鼎佳债券型
本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孙蕾 的基金 2021-10-21 - 9年
基金经理(2022
经理
年 6 月 29 日至
日期间)、华夏
鼎祥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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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期
间)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
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基金管理公司
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
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
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
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6 次,其中 25 次为指数
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其余 1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
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已根据公司管理要求提供决策依据。
债收益率,美元指数走强,美股继续上涨。国内经济方面,926 政治局会议后,政策预期显
著改善,大类资产表现对此反应较为积极。宏观经济政策转向稳内需扩消费,稳股市稳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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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政府相继推出一批卓有成效的楼市放松政策及消费刺激政策。受政策预期改善及放松
影响,一线楼市量稳价升,低能级城市跌幅趋缓,社零增速相较于 3 季度出现了明显反弹。
国内债市方面,4 季度债券市场在经历了快速下行后,市场波动加剧,但整体呈现震荡偏强
的态势,9 月末-11 月中,政策转向稳增长发力带动风险偏好快速回升,政府债增发预期快
速升温,收益率出现明显调整后小幅修复。11 月中-至今,供给扰动平稳消退,货币政策定
调转向,降息预期下收益率流畅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对债券资产配置了合理的仓位和久期,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了一定的
波段操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47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95%,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23%。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1,326,798,472.91 99.30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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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1,004,733.66 6.99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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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
二级 01
永续债
永续债 0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一年内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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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98,266,893.1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0,469,983.7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05,687,148.6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3,049,728.2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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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持有基金
资 份额比例
者 序 达到或者 份额占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类 号 超过 20% 比
别 的时间区
间
机 2024-10-13
构 2024-10-1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在市
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
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在特定情况下,若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
资产规模持续低于正常运作水平,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9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
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
青岛、武汉及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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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之一。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
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